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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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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如果在兰州禁烟场所吸烟直接开罚50元;不履行控烟责任的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将被处以2000元—10000元罚款。 5月15日记者了解到,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新修正的《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将于2018年5月31日生效实施



相比之前已经执行了四年的《条例》,新修正《条例》 也根据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执法实际,借鉴外地经验,对法律责任部分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先警告,不听劝告后再罚款”的前置条件。具体修订条款为: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相关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对不履行控制吸烟责任的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由相关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2014年1月1日颁布实施已四年。 2016年1月1日起,按照《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兰州全面取消限烟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广大市民控烟意识不断加强。然而,在公共场所违规吸烟者仍不鲜见,在影响控烟作用持续有效推进的问题中,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对违法吸烟者先警告、拒不改正再罚款的规定难以起到应有的规制作用,存在执法成本较高、效能较低、力度不够的问题。


兰州市卫计委齐彩虹副主任表示,控烟现状与法规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不受二手烟危害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如何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好控烟条例,切实推进依法控烟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来打一场持久战。此次对《条例》的修正,可以有效的降低执法成本,加大执法处罚的力度,提高法律的威慑力,将兰州市控烟工作推进到一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崭新时期,为广大市民维护健康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对减少和防止二手烟危害,保障公众健康,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禁止吸烟场所包括哪些?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福利院、养老院、疗养院的室内区域;


(二)托幼机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等供未成年人教育或者活动的室内、外区域;除本项所述场所之外的其他供成年人学习、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室内区域和室外教学区域;


(三)金融、邮政、通讯企业的室内营业场所和书店、商场(店)、超市的室内区域;


(四)影剧院、音乐厅、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院)、美术馆、陈列馆、展览馆、科技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老年文体娱乐活动场所的室内区域;


(五)各类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室外的观众坐席、比赛赛场区域;


(六)各种公共场所电梯内区域;(七)客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电瓶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车辆、轮渡船、火车及其等候和售票的室内区域;


(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室内区域;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


来源 |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网站


吸烟有害健康!


文丨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赵汇

编辑丨张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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